全体教职工:
现将师大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重申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
特此通知
(见附件)
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关于重申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学校风清气正,现就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纪律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切实让广大教职员工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七条禁令”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3.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执纪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担当起教育管理爱护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执纪监督,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029-8531068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